104 衝刺班住宿生住宿生活公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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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Published on April 01 st.
- Written by 復健科.
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宿舍生活公約
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(100、12、2)
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學生事務會議通過(101.10.03)
壹、總則
一、本校宿舍生活公約為所有住宿生所共同遵守之住宿生活規範,用以維持良好的住宿品質與環境;養成良好的住宿生活習慣。
二、遵守生活公約,人人有責。面對住宿生違反生活公約之行為,除住宿生自治幹部有勸導之義務外,其他住宿生也有權要求違規者改善。
三、本公約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輔導辦法、校規及實際狀況訂定之。
貳、宿舍寧靜
一、本生活公約所訂定之宿舍寧靜時段為深夜23:00時至隔日上午06:30時,寧靜時段內住宿生之一切活動應降低音量,保持寢室內之安靜,走道上勿喧嘩,交誼室也請輕聲細語,以維護宿舍良好的休眠品質。違規者經宿舍相關人員規勸不聽,依本校獎懲辦法處理(舍監可提前時間)。
二、為維護宿舍區內之安寧,宿舍區內不得演奏樂器,喧嘩、製造噪音 (音響音量過大)及寧靜時段聚集聊天、妨礙安寧之行為者,人人皆有權制止,若遭他人不滿舉發者,依學生獎懲辦法記申誡以上處分。
叁、門禁管制
一、門卡(梅園、芳園、佳園、松園)
1.進入宿舍請使用刷卡方式。
2.門卡遺失,損壞得向舍監報備更新,補辦成本費100元。
二、會客
1.會客時間為16:00時至21:00時可由守衛室打內線電話通知舍監,21:00時以後不准會客,除直系親屬及重大事故例外。
2.嚴禁擅自留宿外客,違者依學生獎懲辦法處理。
3.進退宿舍期限內(詳見公告)男士外賓和住宿同學可押證陪同進入協助搬運行李,一人限帶兩名,一次以一個小時為限,並於21:30時前離開。
三、接聽電話時間
寢室電話除緊急狀況外,使用時間不可超過24:00時及大聲談話,以維護寢室安寧。
四、遲歸處理
平日6:30時開門,22:00時關門;除有特殊緊急事件,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出或外宿,違者依宿舍管理輔導辦法處理。
五、點名
1.為維護同學的安全,以及同學住宿的權利,關心住宿生之義務,採取定時點名,22:00時開始點名。
2.點名不到者依校規處理。
六、鑰匙
1.寢室鑰匙若遺失可向舍監報備補配,須繳交成本費用(100元)。
2.冒用他人鑰匙開門者除賠償同學失物外,依宿舍管理輔導辦法辦理。
肆、水、電管制:
一、樓梯、走廊電燈間格開置(不可全開)。
二、寢室23:00時大燈自動斷電,需自習同學請使用書桌檯燈(浴廁隨用隨關)。
三、請舍監隨時督導該宿舍燈火管制,經校方抽查,每日超過三間以上未依規定者,該寢室長及負責人記小過處分。
四、嚴禁個人私接電源。除檯燈、收錄音機、電風扇、吹風機、電腦外,私人使用電器品嚴禁使用,尤其不得烤煮東西及燒開水,違規者依學生宿舍管理輔導辦法辦理(使用延長線須有保險線之型式)。
五、宿舍熱水以熱泵供應,並採時段供水,第一階段16:00時至19:00時,第二階段21:00時至23:00時,請適量使用,以節約用水。
六、宿舍冷氣使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,採儲值卡預先儲值方式,其使用電費由各寢室學生共同負擔。
伍、公共安全管制:
一、以寢室為單位實施安全編組,並由寢室長擔任組長,做好生活及安全互助。
二、為維護公共安全,宿舍每日實施普查(寢)乙次,舍監實施抽查;每週舍監實施不定期普查(寢)至少3次。普查後三日內,舍監督導棟長及各樓長依實況填寫普查報告表(如違規表),送住宿中心辦理。
陸、注意事項:
一、寢室內如有損壞公物,請速至舍監處填寫維修表以儘速修復,期末退宿時,無法確定損壞者時,由全室共同負責賠償。
二、宿舍內不得養寵物,如貓、狗、小鳥、兔子…等以免影響宿舍安全,安寧衛生環境整潔,發現者依宿舍管理輔導辦法辦理。
三、宿舍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借宿,但遠道的母親及親姐妹來訪,應事先向舍監登記,經由住宿中心批准,始可暫住一夜(事由若不是來訪則不在此限)。
四、個人財物請妥慎保管,室友應共同留意門戶,如有遺失貴重物品由個人負責,有偷竊行為者依本校獎懲辦法處理。
五、公共衛生靠大家來維持,浴室廁所的整潔請隨時注意,如洗完頭髮,掉落的頭髮請清除,泡麵殘渣勿傾倒在水槽中或飲水機檯面上…等。
六、為保持宿舍整潔,寢室內應自行清掃,垃圾請放置地點,並配合維持宿舍整潔。違反者,經舍監規勸,依本校獎懲辦法處理。
七、同學身體違和時,請主動在晚上20:00時前至學校健康中心或至校外就醫;深夜若有特殊緊急事件可以向舍監報告由舍監或同學陪同就醫。
柒、本公約經學務會議審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告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